2017年,審計署對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氣集團”)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此次審計在客觀評價東方電氣集團各項工作的同時,實事求是地指出了東方電氣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存在的問題。
東方電氣集團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組織召開了審計署揭示問題整改推進專題會議,集團公司主要領導對審計整改工作親自部署,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確定具體整改措施,層層落實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扎實推進整改工作,努力實現“整改全覆蓋、問題零容忍”。
截止目前,本次公告稿中的問題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對短期不能整改完成的,也制訂了相應的整改措施和計劃。對于相關違規違紀問題開展了追責問責,共計追責問責20人次;同時,東方電氣集團以此次審計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強化制度建設,新建、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124項,建立了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
東方電氣集團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國資委工作要求,持續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堅持新發展理念,推動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
特此公告。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